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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建设部  日期:2007-10-14 (共有0条评论) 评论 收藏
建设部关于批准《预应力混凝土圆孔板》等十五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
建质[2007]180号

各省、自治区建设厅,直辖市建委(规委),总后营房部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,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:
经审查,批准由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十六个单位编制的《预应力混凝土圆孔板(板高100mm、150mm)》等十五项标准设计为国家建筑标准设计,自2007年9月1日起实行。原《硬聚氯乙烯塑钢门窗》92SJ704(一)、《实验室建筑设备(设计选用图)》88J901(一)、《防、排烟设备安装图》99K103、《轻型蝶阀》94K120-1、《钢制蝶阀》94K120-2标准设计同时废止。


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
二○○七年七月二十日

除尘设备选用与安装
07K104
存在状态: 发行单价: 购买
代替标准: 标准类别:国家标准设计
修订记录: 管理机构:建设部(标准图集)
采标情况: 发布日期:2007-07-20
英文名称: 实施日期:2007-09-01
被代替标准: 废止日期:
内容摘要:北京首钢设计院主编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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